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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质安〔2010〕26号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科)、局属各有关单位、各项目业主:
根据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治建[2009]2号)要求,我局从即日起对政府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含1000 万)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此次重点排查工作,为确保此次重点排查工作收到实效,做到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请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通知督促项目业主务必于2月3日前向我局建筑业科提供如下所需材料。联系人:柯清峰,电话:2633050。
附件:重点抽查工程需提供的资料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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