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建党组〔2010〕6号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党内监督机制,确保局党组下发的《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真正落到实处,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聘请肖建萍等十位同志为莆田市建设局党风廉政监督员,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监督员名单
肖建萍 莆田市建设局安全办、文明办主任
林志锋 莆田市建设局建筑业科干部
余淑琴 莆田市建设局计财室干部
黄丽琼 莆田市建设局计财室干部
陈武鹰 莆田市建设局计财室干部
王福庆 莆田市建设局科技设计科干部
李 玲 莆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干部
陈汉清 莆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干部
周容英 莆田市生物质处理产业化管理处干部
何伟洪 莆田市荔园园林有限公司干部
二、党风廉政监督员聘期
党风廉政监督员聘期两年,自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三、党风廉政监督员任务
1、了解检查建设局党组及其成员、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建设局的纪检监察干部、市建设局党组管辖的科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情况;遵守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反腐倡廉和警示教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情况等。
2、督查市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将督查情况和结论书面向市建设局党组报告;对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有权直接向市建设局党组报告。
3、根据检查核实情况,对被检查部门、单位或个人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