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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质安〔2009〕112号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
流动人口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科)、各有关单位:
9月1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国内外甲型H1N1流感疫情,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为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流动人口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建筑工地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防控工作部署,加强监管督导,密切注意掌握防控工作动态。
2、各建筑工地要成立以项目经理、总监、业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明确工作目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坚持和完善各种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减少疾病传播和蔓延。各单位要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系人,于9月18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上报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管各施工工地直接上报市安全监察站。
3、各建筑工地要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改善建筑工地的作业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疑似症状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范甲型H1N1流感基本知识的宣传。通过群防群治, 做好应对工作,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稳定。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工地 防控流感 通知
抄 送:市政府计划基建科,市安办,市卫生局,局安办。
莆田市建设局 2009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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