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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建综〔2009〕113号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
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湄洲岛国建科、北岸国土规划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夏季历来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莆市安[2009]1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莆市安[2009]17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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