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6日      星期一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督促责任主体上网填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通知
[点击率:227 创建日期:2009-11-9 11:50:55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霞浦“10.3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我局于4月初转发了《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的通知》(莆建质安[2009]31号),要求各地工程总承包单位于415日前上网填报已开工建设项目现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但从目前上网填报工程项目个数看,与一季度受监工程项目总数相差很大(我市一季度受监工程项目总数是276,而上网报送工程项目个数仅53),部分总承包单位未按要求及时上网填报。请你们高度重视,进一步督促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按文件要求尽快上网填报。市建设局将对填报进度缓慢的县区予以通报。

另各有关单位要按《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莆建质安[2009]30号转发)要求,及时填报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检查、督查情况汇总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重大危险源和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台帐,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联系人:苏 伟,  电话:2633050,  传真:2695665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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