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6日      星期一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督查荔港大道、莆田管道燃气工程情况的报告
[点击率:853 创建日期:2008-7-16 15:31:59

 

 

 莆建效〔2008〕 号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

督查荔港大道、莆田管道燃气工程情况的报告

 

市重点办:

根据贵办430的通知要求,我局效能办、安全办组织市局城建科、公用事业科负责人和局聘效能监督员于53深入荔港大道、莆田管道燃气工程进行现场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责任落实。

      荔港大道、莆田管道燃气工程这两个基础设施项目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五一”放假期间,这两个单位的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坚守岗位,轮流值班,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这两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一)荔港大道

荔港大道北起市区东园路与荔园路交叉口,南至新度镇樟桥村,全长7200m,含中小桥涵14座,一座860m木兰溪特大桥,及一座全互通、苜蓿叶立交桥。路幅54m,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荔港大道全线以木兰溪大桥为界,分为三个标段即:木兰溪北段(包含立交桥)、木兰溪特大桥、木兰溪南段。施工单位分别为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到目前为止,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无发生重大事故。

为确保安全生产,开展了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和监控工作,加强对荔港大道三个标段工程的安全生产治理,排查项目三个标段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施工单位每周要上报施工进度,以便业主(城投公司)以及监督人员检查其施工进度是否符合施工要求。(2)定时召开安全分析会,及时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3)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安全问题。(4)督察施工安全交底情况,促进安全生产交底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工程安全施工过程。

汛期将至,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城投公司制定了防汛应急预案,成立了以翁志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严防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保证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同时,成立了防汛抢险队,备足了抢险物资。并重点抓好基坑、边坡、高大模板支撑以及阻洪便道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在督查中发现有的施工现场的农民工未戴安全帽,物料堆放杂乱,个别非作业人员随意进出施工场地等。督查组人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立即整改。

(二)莆田管道燃气工程

经过督查,管道燃气工程总体情况良好。莆田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着力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罐车的按时检测,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状况的隐患排查。目前,莆田市LNG利用工程含黄石门站、荔园调压站及14公里中压管线和15公里次高压管线。黄石门站、荔园调压站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撬装调压设备已到位安装,15公里次高压管线已铺设完成,14公里中压管线已铺设12公里,整个工程将于5月下旬具备通气投产。

经隐患排查发现:(1)该公司部分钢瓶于20043-6月购进,数量达1-2万只,已达送检期限,但由于部分钢瓶还在用户家,没有换回,故造成部分钢瓶使用期已过,但不能及时送检。(2)有的特种作业员工无证上岗。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局已责令务必及时收回过期钢瓶并及时送检,并责令其进一步开展持证培训工作,未持证者不得上岗。

通过督查,我局安全生产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人员对安全生产还不够重视,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要求,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真正落实、取得成效。

 

 

 

二○○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重点项目  安全督查  报告

  送:市安办。

莆田市建设局                     2008年5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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