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6日      星期一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发展建筑业和质量安全责任目标的通知
[点击率:398 创建日期:2009-6-8 16:11:11

莆建管〔200913

 

莆田市建设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

发展建筑业和质量安全责任目标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局、湄洲岛国建科、市安全站、市质监站,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2009年度福建省建筑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状》和《2009年度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度我市发展建筑业和质量安全责任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结合贯彻全省、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一、总体目标任务

今年我市发展建筑业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完成建筑业产值65亿元,力争完成73亿元。创建省级文明工地9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实现2级升1级施工总承包企业3家,3级升2级施工总承包企业5家,新成立劳务分包企业8家。

二、各县、区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1、荔城区:完成建筑业产值24亿元,力争完成26亿元。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2级升1级施工总承包企业2家,3级升2级施工总承包企业2家,新成立劳务分包企业2家。

2、城厢区:完成建筑业产值21亿元,力争完成23亿元。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2级升1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3级升2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新成立劳务分包企业2家。

3、涵江区:完成建筑业产值6亿元,力争完成7.5亿元。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实现3级升2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新成立劳务分包企业2家。

4、秀屿区:完成建筑业产值4亿元,力争完成5亿元。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新劳务分包企业1家。

5、仙游县:完成建筑业产值7.5亿元,力争完成8.5亿元。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实现3级升2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新成立劳务分包企业1家。

6、湄洲岛:完成建筑业产值2.5亿元,力争完成3亿元。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数量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7、北岸管委会: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数量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8、市监管工程: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个,创建市级文明工地不少于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5%;建筑施工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措施与要求

1、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若干意见》,坚持科学发展观,咬住行业发展不放松,认真研究当前建筑业的形势特点,树立信心,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解决建筑业发展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2、要优化企业管理机制,增强企业活力。通过继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形成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认真研究能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管理模式,加快企业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内部承包责任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市场应变能力。

3、要注重培养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建筑企业。鼓励企业扩大经营领域,延伸产业链,积极向公路、铁路、桥梁、石化、电力、水利、建材生产加工等市场领域扩展,提高本地市场占有率,开拓市外、省外市场,增强企业经营效益,做大做强建筑业。

4、加快人才培养,提高建筑队伍素质。企业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人才是决定企业素质的主要因素。要通过宣传引导,增强企业的人才意识,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要为企业人才培训提供服务,适时与有关部门、高等院校联系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办好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教育形式,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形成由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一线技术能手组成的人才梯队,提高建筑队伍整体素质。

5、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质量安全是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制,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纠错机制,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要重视企业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创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活动,努力建设用户满意工程、放心工程,为社会奉献更多的建筑精品,通过工程创优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上水平、上档次,实现以优质安全塑企业品牌,以企业品牌赢市场份额的目的。

6、要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力度,用足用活省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扶持措施。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从政策倾斜、市场规范、经营拓展、资源整合、信息支持、法律保护等方面,营造有利的发展条件,并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扶持措施落到实处,把有利的发展条件转化成实实在在的成果。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职能范围内,及时受理和办结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备案等申请事项,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建筑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牵线搭桥、提供咨询等支持帮助。

四、检查考评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定期对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督促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心中有数、措施有力、办法有效,保证按时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各县、区要在6月上旬进行一次半年度检查小结,12月上旬进行年终检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将在今年12月底进行年度检查考评,通报检查考评结果,表彰奖励先进。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追究责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建筑业  发展  质量安全  通知

莆田市建设局                        2009年2月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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